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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

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—12歲以下養子女、孫子女

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—12歲以下養子女、孫子女

2009/10/14 05:54
http://www.mmloveyou.com/html/article_138.htm
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—12歲以下養子女、孫子女
http://www.bdhr.gov.tw/main01.asp?key=229
民法親屬編修正,有關收養,終止收養條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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